博翔科技為專業機械設備歐規/台灣TS標章/美規及半導體設備SEMI S2輔導顧問公司

從事設備安全檢測驗證的輔導機構,擁有經驗豐富的機械安全輔導工程師,並與多家國內外知名驗證公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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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翔科技有限公司在各大經濟體系的安全認證規範已擁有了十餘年的經驗與經歷,瞭解著安全技術與設計在認證過程的困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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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翔團隊核心成員出身法人中心,相較國內其他安全檢測驗證同業,博翔的強項在於成員經驗豐富,輔導過相當多的成功案例,及能為客戶提供從產品查驗、測試、驗貨與取得國外安全認證的一條龍式全方位解決方案

甚至該公司已自行開發出安全護罩、安全模組多項安全元件,期能協助客戶在兼顧「品質、安全、交期與成本」等考量下,提升其產品在全球市場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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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採用標準: 2006/42/EC, EN ISO 10218-1, EN ISO 10218-2, EN ISO 11161-1, EN ISO 12100, EN ISO 13849-1, EN 12622, EN 60204-1, EN ISO 13857, EN ISO 13855, EN ISO 13851,SEMI S2, SEMI S10, SEMI S8, SEMI S22, SEMI S14, SEMI S17, SEMI S28, SEMI S26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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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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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試介紹:

   公務人員高普考試、地方政府特考及初等考試我國文官體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任用考試,為國家遴選優秀人才,且考試設有眾多類科(一般行政、人事行政等), 不僅提供了更多來自於不同學習領域學子就業的機會,更滿足了國家適才唯用、多元化的用人需求,只要具備了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即可報考高等考試;具備了 高中職以上的學歷,即可報考普考;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即可報考初等考試。考生可依所學的背景及興趣來選擇自己喜愛的公職類科,如:財 金、財稅、國貿等商科學子,可以報考財稅行政類科,一來所考的考試科目幾乎是學校的必學科目,二來工作上的專業更容易駕輕就熟,等於未報考就已享有一定的 競爭優勢。

  高普考試為最眾所矚目的國家考試,更是國家孕育英才的重要管道,近年來配合五都升格帶動大量的公務機關用人需求,暨100 年度錄取人數突破5000人之後,101年高普考錄取人數再創新高,達6,025人! 因此每每吸引超過十萬人次以上的考生報考,依據考試院民國93年8月27日修正發布「職系說明書」及「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將現行31個職組修正為 43個職組,60個職系修正為95個職系,定於95年1月16日起施行,考選部爰配合進行公務人員各等級考試類科設置之檢討,並依據考試院會議決議,擬具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暨應考資格表、應試科目草案提報考試院,全案並經考試院會議審議通過。目前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為105類科,普通考 試為75類科。

  高普考試通常在4月份報名,7月份考試,而且依照現行的考試制度,由普通考試先打頭陣,為期兩天,緊接著再由高考進行 三天的測驗,均分別於臺北、桃園、新竹、臺中、嘉義、臺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金門、馬祖十二考區舉行,應考人須自行選定一考區應試,報名完成後不 得更改,考取後全國統一分發至中央機關。

  普通考試總共考六科,其中包含共同科目的國文和法學知識與英文,另外四科則是各類別的專業科 目,而高等考試總共考八科,二科共同科目,六科專業科目,高普考試除了法學知識與英文之外,多採申論與測驗的混合題型或申論題型。而考生報考條件,以行政 類別來說(例如一般行政),皆不限制相關科系,但如果要報考技術類科(例如電子工程),則需要相關科系才可以投考。

  全球經濟不景氣, 公務人員最神氣,薪資福利比一比,樣樣皆為稱第一;公務人員,在歷年來各人力銀行的就業調查中,都是許多人最想從事的職業,畢竟擁有鐵飯碗的福利與保障相 當的誘人。從每年考選部舉辦的公職考試動輒上萬甚至十多萬人報考,便可以看得出來,公務人員已經成為一項熱門的選擇。而公務人員考試之所以相當競爭,主要 是因為其具有多數中小企業沒有的優點。公務人員和私人企業員工最大的不同便在於工作的穩定性。

  ●報考資格:

  1.高考三等、地方三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技術類別需要相關科系畢業)
  2.普考四等、地方四等: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技術類別需要相關科系畢業)

  ●考試資訊:

  105年高普考報名日期:105年03月29日至04月07日
  105年高普考考試日期:105年07月08日至07月12日
  105年高普考首波缺額:合計共設162類科,暫定需用名額3,590名
  *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設一般行政等100類科,暫定需用名額2,461名
  *普通考試設一般行政等62類科,暫定需用名額1,129名

  105年地方特考報名日期:105年09月13日至09月22日
  105年地方特考考試日期:105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

  ●考試科目:

   共同科目為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其他專業科目的部分,高考專業科目大多為六科,多採測驗與申論混合題型和申論題;普考的部分專業科目大多為四科,有測驗與申論混合題型、全測驗題型和申 論題型三種。

  ●工作內容:

  1. 一般行政:處理公文收發、檔案管理等一般文書行政業務、一般行政管理、速記、議事、事務管理、倉庫管理、物料採購、出納、打字等。
  2. 一般民政:凡與民眾有關之業務皆為辦理範圍,例如:救災、造冊、發放補助款、公文往返、協助村里長。
  3.社會行政:社會團體之申請許可及其會務、財務之輔導、各合作社人員講習、宣導合作教育、社區發展的推行與執行工作、兒童、少年、婦女、老人等福利業務。
  4.人事行政:辦理考選行政、人事行政、人事管理等相關業務。
  5.客家事務行政:客家文化藝術活動推廣業務、文化團體與文化活動之推廣規劃執行、辦理視覺及表演藝術活動策劃執行、推廣客家語言、教育文化、民族禮儀等業務。
  6. 地政:辦理地政、土地徵收地價、出納及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
  7.資訊處理:辦理資訊處理業務、資訊系統維護、維修、架設、網管等相關事項。
  8.電力工程:辦理電業法、相關子法及促進用電安全方案、機電工程規劃設計、AM、FM發射系統、機電工程設備保養辦理電力工程、電纜電路公共工程相關業務。
  9.機械工程:裝備維修支援、系統測試評估、機械工程相關業務、衛生下水道機械工程之施工管理、城市舞台之舞台、燈光、音響各項專業設備操作維護管理。
  *僅列示部份類科供參考,其他請參照簡章公告

  ●工作分發:

   1.地方特考主要是為充實地方政府基層人力而舉辦,採用分區報名、分區考試、分區錄取、分區分發,考試及格的人員於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 日起3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以外之機關,須經原錄取分發區所屬機關再服務3年,始得轉調上述機關以外機關任職,以符應地方機關人事的安定性。
  2.公務人員高普初考之用人機關涵蓋全國中央單位暨地方機關,及格人員於服務一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

  ●薪資待遇:

  1.高考三級:敘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者,俸額24,440 元,專業加給18,910 元,共計43,350 元;敘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者,俸額25,435 元,專業加給20,790 元,共計46,225 元。
  2.普通考試:敘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者俸額18,445 元,專業加給17,830 元,共計36,275 元。
  3.地方三等考試:敘薦任第6職等,本俸1級薪俸約46,225元。
  4.地方四等考試:敘委任第3職等,本俸1級薪俸約36,275元。
  ※上述為訓練期滿及格試算薪資,如對任用或薪資有任何疑義者,請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查詢。

  ●書籍特色:

  1.本套書由鼎文公職名師群精心編著,依學生實際需求進行編著,學習更加有效率!
  2.各書皆附有最新歷屆試題及模擬試題,協助您鍛鍊答題技巧與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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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各章節結構完整詳實,囊括命題重點,以達事半功倍之效!
  5.每單元穿插相關歷屆考題或模擬試題,協助評量吸收成果。
  6.套書贈送一個月使用期限之線上題庫帳號密碼,讓您可於課後隨時練習加強!

  ●套書明細:

  1.【土壤力學(含概要)(含基礎工程)】(5A136)/2010.10
  2.【水文學】(5A154)/2009.10
  3.【英文】(最新年度高普特考詳盡解析,單字片語關鍵整理)(T5A03)/2015.10
  4.【法學緒論】(全新法規革新改版.最新考題精準解析!)(T5A05)/2016.01
  5.【中華民國憲法】(嶄新模式-破解憲法考點.最新考題-精準完善解析!)(T5A09)/2015.09
  6.【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名師寫作要領,最完整試題詳解)(T5A01)/2015.08
  7.【流體力學(含流體機械)】(分章題型剖析,重要試題精解)(T5D54)/2014.10

詳細資料

  • 叢書系列:
  • 規格:平裝 / 17 x 23.4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 本書分類:> > >

 

 

昨天跟同事吃午飯時,聊起了她家孩子不愛分享的事情: 同事家孩子婷婷現在兩歲零11個月了,在上幼兒園小班,她在家裡可是個寶貝,大人們對她寵愛有加,什麼好吃的好玩的全都給她留著。長期以來,使婷婷形成了一個習慣:好吃的就應該是她的,從來不與別人分享。 有一次,奶奶給婷婷買了一袋QQ糖,婷婷很喜歡吃,拿著袋子不放手。 最後就剩一顆糖時,同事說:「寶貝,現在只剩下一塊糖了,給媽媽吃吧。」婷婷把糖攥得更緊了,不肯給。 奶奶看到後開導她:「媽媽平時對你那麼好,疼愛你,你不能給媽媽吃嗎?」婷婷聽後,覺得很委屈,眼淚就掉了下來。 見到這情況,同事只好作罷:「好,好,不給媽媽吃,婷婷吃。」 姑姑家的孩子比婷婷小一歲多,同事打算把婷婷小時候的衣服、鞋子、玩具等整理到一個箱子裡,準備送給小表妹。 一聽說自己的東西要送給別人,婷婷不幹了,她緊緊地抱住箱子,說:「這是我的,不給她!」 同事對她說:「這些都是你小時候用過的舊東西,現在你長大了,用不著了,正好妹妹能穿,能玩,就給她吧。」 「我不!這是我的!」婷婷仍然不同意,抱著箱子不鬆手,就是不讓同事把那些東西拿走。 家裡大人試了許多方法來引導婷婷,讓她學會分享,可是沒有用,同事說:「現在的孩子,怎麼都那麼自私呢?」 想必不少父母說過下面這些話: 「你大,要讓著弟弟。」 「別這麼小氣,跟小朋友一起玩吧。」 「不就是個娃娃,給人家玩一下又沒什麼。」 孩子拒絕分享,就意味著: 沒禮貌、自私、小氣、摳門嗎? ...... 孩子為什麼不願意分享呢? 「分享」這的確是中國的美德,許多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不自私,懂得分享。 但是,分享是要取決於孩子的狀態,而不是出自父母們美好的自私願望。 很多父母發現孩子從兩歲開始,許多小傢伙一下子變得「小氣」起來,只要是他的東西,誰也不能碰,更為誇張的是,有時候遇到好看、好玩的東西,他也會毫不客氣地霸占起來,不讓別人動,怎麼訓都不聽…… 因此,許多父母就變得左右為難,很是尷尬。 在孩子與別人分享前,父母必須先讓孩子知道一個結果,即這個物品是「我的」,不管誰觸碰或使用過之後,這個東西仍然是「我的」。 父母應該尊重孩子的這種心理特點,先向孩子講明「物品所有權」,徵求兒童的同意,然後引導孩子做出分享,千萬不能強求或自己做主將物品送給別人。 在《媽媽是超人》里有一期節目,霍思燕準備將嗯哼的一些玩具捐給其他貧困兒童,但嗯哼直接一口拒絕了。霍思燕對於嗯哼的反應沒有表示生氣,而是耐心地跟嗯哼進行開導:「你的東西有你自己的權利。」 ... 霍思燕始終在對嗯哼強調一件事情:「玩具的所有權是你的,你來決定要不要捐出去。」 這恰恰是引導孩子分享的重要前提:尊重孩子的物權意識。 那麼造成孩子不願意分享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點: ● 01、孩子的占有欲強,是他的東西就不允許別人碰。 ● 02、孩子總是以自我為中心,只接受不願意付出。 ● 03、孩子不懂得「借」的意義,深怕自己的東西一借給別人就不再屬於自己。 ● 04、孩子以前借東西給別人,有被弄壞了或沒有還回來等不愉快的經驗。 了解了以上幾種原因之後,父母要判斷孩子小氣是屬於哪種原因?然後再調整教養方式和方法,適當引導,就能逐步幫孩子調整。 ...... 父母學會應用「登門檻效應」,讓孩子明白「分享」 其實,教孩子學會分享是要有個過程的,孩子不願意與人分享,是因為他覺得分享就是失去,自己就沒有了。 因此,父母一定要讓孩子明白分享不是失去而是互利這個概念,讓孩子在感受愛的溫暖和快樂的同時,也要幫助他學會愛別人、幫助別人。 心理學上的有一個「登門檻效應」: 循序漸進跟孩子提要求,日常生活中常有這樣一種現象:在你請求別人幫助時,如果一開始就提出較高的要求,很容易遭到拒絕;而如果你先提出較小要求,別人同意後再增加要求的分量,則更容易達到目標,這種現象被心理學家稱為「登門檻效應」。 在家庭教育中,父母也可以運用此效應,先對孩子提出較低的要求,待他們按照要求做了,予以肯定、表揚乃至獎勵,然後逐漸提高要求,從而使孩子樂於無休止地積極奮發向上。 比如: 我女兒在三歲左右,有一段時間出去玩耍時,別的小朋友想跟她分享玩具,女兒都是不同意分享的,後來我對女兒說:「你看,那邊的小朋友在互相分享玩具呢,我們一起去看看吧。」 跟女兒過去觀察了一會,我趁機說:「你看,他們互相分享玩具後玩的多開心啊,最後玩具再交換回來,你如果跟其他小朋友分享的話,玩具還是自己的,只是跟別人交換著玩一下。」 有一次鄰居家孩子來我們家玩時,女兒拿出自己的玩具跟鄰居家孩子分享了,雖然當時很快就把玩具拿了回來,我及時的鼓勵表揚了她:「寶貝,你今天跟小朋友分享玩具了,做的很棒。」 然後繼續跟女兒說:「你把玩具分給小朋友,他很開心,你也開心吧?這就叫分享,你覺得開心,就是被分享的快樂。如果你把自己喜歡的東西分享給別人,別人也會和你現在一樣快樂。」 後來出去玩時,我在旁邊引導了幾次,女兒慢慢地喜歡跟其他小朋友分享了,在家裡,她也會主動把喜歡吃的分享給我們。 讓孩子體會到分享的快樂,自己來認識分享,學會分享。這個過程也許很漫長,但世間珍貴的事,收效都很慢。 但同時,我們也應該讓孩子明白,有的東西可以分享,有的東西可能太珍貴了所以不能分享,都是正常的。只分享我們自己願意分享的,不願意分享的可以收起來。 同時,也不要去動別人不願意分享給你的東西。當別人不願意分享的時候,說明那個東西對別人很重要,我們不能私自去動,更不能因為這個生氣。 充分被尊重且內心有足夠安全感的孩子才可能是一個願意分享的孩子。 ...... 讓孩子學會分享,父母應該這樣做 瑞士心理學家皮亞傑認為:1歲左右的孩子有同情行為、利他行為和分享傾向,2歲左右的孩子就會自發饋贈禮品、玩具,懂得對同伴表示同情和安慰。 分享其實是孩子一個自發的行為。只是我們會發現,這些分享行為有明確的對象選擇。 同伴間自發的分享,是在孩子有社交需求之後產生的。孩子在2-3歲時,開始主動尋找玩伴,此時,以孩子意願為前提的分享開始越來越多的產生。 分享不是必須的,孩子如果不願意分享是正常的,這是孩子的權利,要尊重。 當父母想要教給孩子「分享」這種行為時,要用引導的方式,而不是強迫。 那麼父母如何來引導孩子分享呢? ● 方法1:從小培養,讓孩子願意同別人分享 孩子不願意分享,父母不要一味地責怪他,因為這和父母的教育方法有直接的關係,父母一定要先反省自己。 從小,父母就應該培養孩子的分享意識,讓他慢慢地養成一個好習慣,願意同別人分享。 天天今年3歲了,他特別喜歡聽媽媽講故事。從很小的時候,媽媽就給天天講「孔融讓梨」的故事,並且每次需要他與別人分享的時候,媽媽就會以孔融為例,引導他分給別人。 一天上午,隔壁的周阿姨有急事出去了,把兒子偉偉拜託給媽媽照料一下。偉偉比天天小半歲,他們經常在一起玩,天天很知道讓著偉偉。媽媽讓天天陪著偉偉玩一玩,並讓他把玩具借給偉偉玩。天天很懂事地把自己的變形金剛、小汽車等玩具都拿了出來,很慷慨地給偉偉玩。偉偉不會玩變形金剛,天天就教給他怎樣玩。兩個孩子在一塊玩得很開心。 中午要吃飯了,媽媽做了天天最愛吃的油燜大蝦。蝦上桌了,媽媽剝好一個,天天就迫不及待地吃掉一個。媽媽看到了,及時地提醒他:「天天,偉偉也喜歡吃蝦,媽媽剝好的你們倆一人吃一個。」 「好吧。」說著,天天把已經拿在手裡的蝦給了偉偉,自己坐在一旁等下一個。 晚上,周阿姨把偉偉接走了。媽媽伸出大拇指誇獎天天:「寶貝,你能把玩具和吃的都分給偉偉,做得真好!」受到表揚,天天也非常高興。 在孩子有了分享的舉動時,父母要及時給予鼓勵和讚揚,使孩子從精神上得到滿足,感受到分享樂趣。父母要用正確的方式方法讓孩子明白,好的東西不能只顧自己,在他接受愛的同時也應學會付出愛。 ... ● 方法2:在滿足孩子的基礎上,教育他與別人分享 一般情況下,如果孩子有足夠多的東西,他都不會小氣,喜歡跟別人分享。因此,在給孩子買東西時,如果條件允許可以多買一些。在滿足孩子的同時,在教育他與別人分享。 凡凡是個兩歲多的小女孩,如果手裡只有一點兒東西,無論怎樣開導,她都不會分給別人。但是只要手裡有許多的東西,凡凡還是十分樂意分給別人的。 有一次,媽媽帶凡凡出去玩,出門前,凡凡拿了一個小麵包放在口袋裡。在外面,凡凡和小朋友們玩得很開心。過了一會兒,凡凡想起自己的小麵包,便拿出來要吃,讓媽媽幫她打開包裝。 這時,旁邊的一個小哥哥也和他的媽媽鬧著要麵包吃,媽媽就掰開一半,分給了那個小朋友。眼睜睜地看著自己本來就沒多少的麵包減少了一半,凡凡不樂意了,非得跟小哥哥要回來。 小哥哥的媽媽想給兩個孩子再買些麵包,可附近根本沒有商店。媽媽就告訴凡凡,咱們家還有好多呢。聽了媽媽說到還有好多,凡凡才不再鬧了,開心地讓小哥哥把麵包吃了。 從那以後,每次外出前,媽媽都會讓凡凡多帶一些好吃的東西,以便於分給別的小朋友一起吃。 在家裡,父母買好吃的東西時,儘量多買一些,然後分成多份,讓孩子送到每個人的手中,這時,孩子會高興地去照做。如果這個東西孩子十分喜歡,可是這樣的東西只有一份,孩子肯定不願意給別人。 因為自己的需求都無法得到滿足,孩子自然就不會跟別人分享。因此,教孩子學會分享應該建立在滿足他自己需求的基礎上才行。 ●方法3:不能強制執行,應該讓孩子自己決定是否要和別人分享 在教育孩子讓他與別人分享某些東西的時候,應該用商量的口吻和他談,讓他心甘情願地與他人分享,千萬不能強制執行。如果強制孩子把自己的東西和別人分享,讓他不情願地把東西分給了別人,會給他的心靈造成傷害,給他帶來巨大的恐懼感和危機感。 還有可能會讓孩子產生這樣的想法:我的東西被強行分給了別人,我也可以強行得到別人的東西。如此一來,分享變成了交換,甚至是霸占,造成了適得其反的效果。在以後的生活中,孩子會把自己的東西看護得更緊,使孩子與父母之間產生隔閡,影響親子關係。 孩子是自己東西的主人,他有權決定是否分享。分享是優點,不分享也沒有錯。所以,父母教育孩子時,不能要求孩子把自己的東西無限分享。可以教給孩子分享的好處,能夠表示友好,可以交到更多的朋友,等等。 還有,父母應該給孩子提供分享的機會和條件,比如: 在孩子生日時買一些東西,邀請小朋友到家裡,引導孩子主動將東西給其他的小朋友…… 如果帶孩子出去玩,遇到孩子無論如何都不肯分享時,父母也不必著急,到了一定的年齡段,孩子必然會願意分享,因為他的心理發展已經日趨成熟。 除此之外,父母應該以身作則,在日常生活中慷慨大方,樂於與親朋好友分享,以自身的良好行為來潛移默化地影響孩子。 ... 結語: 大多數人在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東西時,都會感到傷心難過。對於孩子來說,學會分享可能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往往需要反覆的訓練和父母很大的耐心。 在孩子不願意分享的時候,請不要指責孩子自私,不要將孩子與惡劣行為劃上等號,更不要貼上任何過分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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